这些犬聊城禁养!2025/5/26圣伯纳犬和伯恩山犬的区别
为认真贯彻落实《聊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引导市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2020年8月27日,聊城市公布了聊城市重点管理区内禁养烈性犬品种名录和大型犬标准。
犬体高(犬肩峰最高处至地面的垂直距离)超过70厘米或体长(犬肩点至臀端外缘之间的距离)超过100厘米(含体高70厘米,体长100厘米)的犬只为大型犬。
“济聊高速—光岳路—经三路—纬一路—258省道—湖南路—海源路—济聊高速—嘉和路—昌润路—济聊高速(顺时针方向)”区域
《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自幼犬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养犬人应当将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妥善处置或送交犬只收容救助场所。
《条例》还明确了养犬行为规范,包括为犬只挂狗牌,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携犬外出要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束1.5米以内的牵引带,同时为了防止犬只扰民、伤人,乘坐电梯时要避开高峰时间,并采取怀抱、装入犬袋犬笼等措施主动避让他人。
《条例》明确我市范围内所有犬只进行养犬信息化管理,在重点管理区域内,实行狂犬病免疫、犬只登记和年检制度,犬只未经免疫、登记,不得饲养。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均实行犬只狂犬病免疫制度。犬只自出生满三个月之日起十五日内或者免疫间隔期满前,应当接受狂犬病免疫接种,取得狂犬病免疫证。重点管理区的犬只在狂犬病免疫接种时植入电子芯片。养犬人应当自取得犬只狂犬病免疫证后五日内,携带犬只到公安机关指定的犬只信息登记场所办理犬只信息登记。犬只信息登记每年签注一次。
养犬人违反《条例》规定,一年内累计受到行政处罚三次以上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只,五年内不予办理犬只信息登记。